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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集团三年行动计划
2016年05月19日 00:00 校企合作交流处 点击:[]

校企合作交流处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依据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等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制定校企合作交流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总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基础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迅猛、结构合理。湖北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兴起,从2006年湖北现代制造、电子信息、旅游三大职教集团的成立开始,此后,湖北职教集团犹如雨后春笋般相继出现,尤其在近两年,在国家不断加大对职业教育的资金投入,积极倡导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大背景下,全省职教集团不断发展,截至2013年元月,一共成立了17家职业教育集团,还有一些职业教育集团正在积极的筹建中。我省目前成立的职业教育集团大多都带有明显的行业特征,主要涉及制造业、电子信息、旅游、交通、物流、汽车、农业等,同时有些也带有明显的地域特点;这些职业教育集团大多数是以专业联系为纽带,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和科研行政机构积极参与下,形成了平等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共享的利益共同体,有力推动了湖北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高效化、连锁化方向发展。

发展思路日益明确。2012年,湖北省教育厅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进一步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运行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动职业教育走规模化、集约化的办学道路,服务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有关要求,专门出台了《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鄂教职成[2012]11号),就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基本原则、职业教育集团的运行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同时也对职业教育集团如何在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拓宽职业教育社会服务功能,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四大功能的作用发挥上提出了更加细化的指导意见。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成效显著。湖北省职教集团的建立,增强了职业学校对行业、企业的吸引力,有效降低了校企合作的交易成本,促进了校企多边、多向、集团式合作;对整合多种社会力量,促进校企合作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牵头成立的湖北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紧密联系了相关行业协会、校企合作办学指导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校外实训基地,形成了高效的产学合作办学体系,将学校教育与企业的生产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了起来,与NEC、TCL、中海集团、华工激光、华为、富士康等企业先后签订校企合作协议。通过构建职教集团,为职业教育资源的整合、融通、共享提供了一个制度化平台,在一定程度上突破阻碍我省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的体制障碍。湖北职教集团的建立,实现了在集团内教育信息、人力资源、教学设施和实习实训基地等共享、整合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了教育投资的最大效益,扩大了公共服务职能。武汉地铁集团与武汉铁路司机学校牵头的湖北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合作,面向全省招收“订单班”学员,提前3年储备地铁司机、车辆检修等人才。武汉铁路集团将参与对学生的选拔,同时为学生培养提供实训实习,以及就业岗位,并选派工程技术人员为学校提供教学服务。湖北职教集团的建立,进一步强化了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的办学指导思想,各个职业教育集团紧贴行业企业、产业发展和职业岗位需求,共同制定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培养目标等,企业积极参与职业院校的学生培养各个环节,使职业院校学生学有所用,提高了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湖北荆门职业教育集团紧密联系市场需求设置合理专业,使学生获得广阔的就业空间和发展前景。学校开设的30个专业中,省级骨干专业5个占17%,市级骨干专业9个占30%,整个专业设置形成了文理兼顾,服务业、制造业并重的格局。随州教育局通过对全市中职学校办学能力和专业设置评估,取消15所不合格中职学校的办学资格,并对部分中职学校专业设置进行整合,成立了湖北现代教育集团,扭转专业设置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非正常局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依托湖北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这一平台,使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该校既有发展又有创新,与此同时,在学校内外的实训基地、教师的双师结构建、课程改革这些方面都有新的突破。

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政策体系已经基本形成。湖北省在2012年才出台的《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鄂教职成[2012]11号)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把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和管理,积极鼓励、支持职教集团发展;要研究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政策措施,加快制定校企合作管理办法、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要扩大职业院校开展集团化办学的自主权,支持职教集团探索建立基于产权制度和市场机制的职教集团治理结构,促进集团内部学校、行业、企业等成员之间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要通过努力使职业教育集团在体制机制、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方面成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试验田、示范区。

省教育厅支持职教集团自主制定集团内有关专业各层次职业教育的教学标准,自主制订专业教学计划,自主选用专业教材,自主开发专业课程;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内的职业院校探索招生制度改革,并在安排招生计划时予以倾斜;支持职教集团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引进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加强对职业教育集团的管理和指导,总结和推广有关经验。对组织紧密、成效突出的职业教育集团,将在安排职业教育发展项目时要优先考虑。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服务“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有效加强全省宏观调控和统筹管理。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中心,增强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为重点,服务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围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着力破解高职教育发展难题、培育高职院校特色领域、厚植发展优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科学发展思路,把握高职教育改革方向,着力完善促进高职教育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总体设计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稳步推进创新发展项目建设,加强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为我省工业产业需求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主要目标

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促进就业为导向,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引领,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作用,本着加入自愿、退出自由、育人为本、依法办学的原则,鼓励国内外职业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各方面力量加入职业教育集团,探索多种形式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创新集团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全面增强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活力和服务能力。通过三年建设,加强政府宏观调控,使相关支持政策更加健全,统筹城乡职教资源,各地职教得到平衡发展,统筹协调校企关系,激发企业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主动性,科学规范办学行为,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可持续发展。

——扩大职业教育集团覆盖面。到2018年,职业院校集团化办学参与率进一步提高,规模以上企业参与集团化办学达到一定比例,初步建成10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一批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的职业教育集团,教育链与产业链融合的局面基本形成。

——健全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集团内部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提升内部聚集能力,促进集团成员的深度合作和协同发展。探索集团内部产权制度改革和利益共享机制建设,开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试点。

——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能力。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发展需求,大力发展面向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职业教育集团,大幅提升集团的人才培养水平、经济贡献份额和协同发展能力。

——优化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环境。强化省级统筹和部门协调配合,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在校企合作、招生就业、对口支援、经费投入、国际合作等方面予以倾斜,形成深入开展集团化办学的良好环境。

四、总体规划(含总体进度安排)

遴选任务、项目(2015年12月30日)。按照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设计的计划任务和项目,结合湖北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际状况,结合《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决定》所确定的各地区关于高职教育发展任务,确定承担行动计划任务中的16个项目。

确定重大任务和重点项目(2016年1月17日)。根据国务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决定》关于“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等工作部署,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将协同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武汉船舶工业公司,确定职教集团落实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的重大改革任务、重点建设项目,并将实施方案报送湖北省教育厅。

分解计划任务和项目(2016年2月)。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对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愿意承担的任务和项目的批复,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将依托武汉船舶工业公司及所属企事业单位、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为主体,联合相关中高职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深入学习研究《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根据任务项目性质,按照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总体安排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任务和项目的分解。

宏观统筹与下达任务书(2016年3月-4月)。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将根据各院校、单位承担意向汇总情况,会同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武汉船舶工业公司等,按照“承诺预算支持的优先、实施方案可操作性强的优先、预期成果量化程度高的优先”原则,统筹安排各校承担的具体工作,编制相关任务项目实施方案和任务书,经过专家评审,向承办单位下达任务书。

启动实施任务项目(2016年4月-2018年12月)。按照教育部统一要求、任务项目性质于2016年4月启动实施,每年10月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组织专项检查,每年12月将年度执行情况报送教育部。

总结表彰(2018年12月—2019年2月)。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对任务项目进行全面总结,进行绩效考评,对执行情况良好,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改革任务、突出成效的建设项目进行表彰。

五、配套政策

财政政策。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将会同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武汉船舶工业公司以及行业企业,按照教育部等中央部委要求,制定相关政策对教育部批准立项项目争取资金支持。

科研政策。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将会同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武汉船舶工业公司以及职教集团各中高职院校成员单位,按照教育部等中央部委要求,对批准实施的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开放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等项目纳入专项科研建设范围,实现的科技服务和产品销售收入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六、预期效果(总体成效)

职业教育集团组建主体实现多元化。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发挥政府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政策保障和监督管理作用。围绕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特点,牵头组建面向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满足行业部门、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人才需求。积极吸收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集团,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复合型职业教育集团,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集团的整体实力。

职业教育集团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完善。职业教育集团进一步完善和建立联席会、理事会或董事会等,健全工作章程、管理制度、工作程序,设立秘书处等内部工作和协调机构,完善决策、执行、协商、投入、考核、监督等日常工作机制。自觉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集团的组建、变更、撤销、管理的工作分类指导。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通过健全民主决策和成员单位动态调整机制,保障职业教育集团可持续发展。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技术创新平台,促进校企双赢发展。加强校校合作、贯通培养,鼓励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广泛开展职业培训,促进人才成长“立交桥”建设。区域合作、城乡一体,支持优质职业教育集团开展跨区域服务,深化招生就业、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资源共享、学校管理等合作,促进区域间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最终实现职业教育集团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有机衔接、高效运转的运行机制。

职业教育集团服务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充分发挥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中行业企业的作用,推进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评价模式改革,促进产业链、岗位链、教学链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机制,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结构、规格和质量的要求,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使职业教育集团服务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提升职业教育集团服务区域协调发展的能力。职业教育集团通过明确办学定位,整合集团各类资源,充分发挥优质资源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以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主体功能区为战略,统筹成员学校的专业布局和培养结构,为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发展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提供人才支撑。实现以城带乡、以强带弱、优势互补,推动职业院校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建设。

职业教育集团服务促进就业创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集团成员通过共享招生、就业信息,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广泛开展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现代学徒制等,不断提高学生的就业率、创业能力和就业质量。面向职业教育集团内部企业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提升企业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岗位适应能力。面向未就业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退役士兵、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能力。

府宏调控更加科学有效关支持政策进一步完善。主动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发展规划。完善工作机制和评价标准,加强对集团化办学的统筹、协调、督导和管理。在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招生招工一体化、培养模式创新、管理探索实践、共享型实训基地及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方面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落实好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提高集团内涵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

具体成效(见附表2。《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和项目预期效果汇总表)

七、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成立职教集团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加强对我省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宏观指导和管理。

组 长:熊仕涛

副组长:岳秋良、王基连、吴晓光、吕静、赵宗华、董良军、盛建龙,邱华

成 员:邓衍平、秦光侠、陈艳华、王绪明、周云志、王和友、王炳文、胡明、吕国胜、刘虹、李维嘉、杨建国,唐勇

政策保障。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将协同湖北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武汉船舶工业公司及政府主管部门,各高职院校,根据行动计划实施的需要和中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统筹本行指委任务落实和项目实施工作。

经费保障。对于申报的任务和项目经过专家评审后准予立项的,将通过设立专项资金和各地区省级主管部门拨付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

智力保障。根据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落实“行动计划”确定的任务和项目,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将组织成立专家组,深入学习研究“行动计划”及相关文件,对任务项目进行立项和结题评审,保障各项任务和项目的建设质量。

管理保障。按照政府项目管理要求,组织由湖北省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集团常务理事单位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组成的工作组,对立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和终结绩效评价,对任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附表:1.《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

任务和项目承担意向表

2.《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

任务和项目预期效果汇总表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交流处

二〇一六年一月

附表2:

《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

任务项目预期成效汇总表

(一) 行动计划重大任务预期成效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期效果

时间进度


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RW-19

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研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

以服务中国制造2025骨干产业以及湖北省的中央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建设10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骨干职业教育集团,教育链与产业链融合的局面基本形成。

1.2016年开展我省《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方案与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

2.2017年-2018年按照《办法》开展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的建设和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纳入高职院校考核。


二、增强院校办学活力


RW-25

成立混合所有制高等职业院校联盟

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结合职业院校的实际,稳重推动混合所有制职业教育模式的探索。

1.2016年进一步深化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改革,开展相关政策和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2.2017-2018年持续实

施。


RW-28

落实《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

职业院校普遍面向行业企业持续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市场意识明显增强,职工继续教育课程资源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水平显著提升。职业院校成为行业企业职工继续教育的重要阵地,在全省建成15-20个职工继续教育品牌职业院校,为加强企业职工继续教育提供有力支撑。

1.2016-2017年落实《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面向行业企业开展职工继续教育的意见》精神,加强与省内企业、行业沟通,进一步完善职工继续教育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周期性、专业性的学历继续教育和前沿高端研修培训;

2.2018年开展职工继续教育品牌职业院校遴选、培育、评审、推荐等工作,评价结果纳入试点学校绩效评价。









(二)重点项目预期成效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人民币,经费主要来自企业支持、成员院校自筹)

序号

工作任务

预期成效

时间进度

承担建设数/预估支持经费

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XM-2

校企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1200个左右)

建成100个高水平生产性实训基地。

1.2016年出台文件,启动第一批40个;

2.2017-2018年启动第二、三批每年30个。

100/20000

XM-8

建设一批骨干职业教育集团(180个左右);遴选10个省份开展多元投入主体依法共建职业教育集团的改革试点。

按照《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建成10个行业骨干职业教育集团。

1.2016年出台文件,启动第一批4个;

2.2017-2018年启动第二、三批每年3个。

10/1000

XM-9

建设一批连锁型职教集团(20个左右)

支持有特色的高职院校以输出品牌、资源和管理的方式成立连锁型职教集团。

1. 2016年开展试点职业院校的遴选、评审、推荐工作;

2.2017-2018年继续培育实施,省教育厅组织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试点院校绩效考核。

2/10000

二、增强院校办学活力

XM-11

支持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和企业合作举办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100个左右)

重点支持具有专业特色和一定行业背景的高职院校举办一批适用公办学校政策、具有混合所有制特征的二级学院。

1. 2016年开展相关政策和制度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2.2017-2018年继续实施,省教育厅组织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试点院校绩效考核。

3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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