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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校企合作工作考核的通知
2022年06月01日 09:55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院学期工作考核的要求,现对本学期二级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段为: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6月15日

二、考核步骤:各二级学院认真总结本学期的校企合作工作,收集整理校企合作活动支撑材料,进行自评打分。根据双高建设要求,校企合作信息化管理平台目前处于试运行状态,本学期校企合作工作考核采取线上平台试运行和线下纸质材料同步的方式进行。(校企处根据上学期二级学院反馈问题,已对平台进行更新。校企处平台使用最新操作说明已发在“校企合作信息化管理平台技术交流”QQ群内)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2年6月17日下班前,将“二级学院学期校企合作工作总结”、“考核评分统计表”,“校企合作项目统计表”纸质材料(盖章)及电子文档、支撑材料、暑期行材料等提交给校企合作交流处,并完成校企合作信息化管理平台相关内容填报,由校企合作交流处审定后交学院质量管理处。

三、考核要求及说明:认真按自评表评分,每项评分均须有支撑材料。

特此通知

附: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考核办法22版--修订202203

2、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评分表22版--修订202203

3、校企合作项目统计表

4、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紧密型单位认定办法

武汉船院校企合作交流处

202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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